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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 与时俱进 把赤峰市城镇绿化工作椎向新阶段
(赤峰市城市律设处0240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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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城镇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镇绿化是城镇唯一活的带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实现城镇居民长期受益的公益事业和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必要条件,反映了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深刻理解城镇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城镇绿化工作,开创绿化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赤峰市生态建设捷报频传,荣获了“全国防沙治沙标兵单位”。敖汉旗荣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的“20O2年度全球500佳”大奖。元宝山区荣获建设部“人居环境奖”。这些荣誉在赤峰市历史长河中筑起了绿色的丰碑。表明了赤峰市人民几十年艰苦创业的光辉历程和重要成就。全市形成了生态立市、生态兴市。生态富市的良好发展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吹响了建设秀美山川的绿色大行动的进军号,提出了发展绿色基地,创造绿色品牌,建设生态经济城市的新要求。近几年来,赤峰市城区和旗县镇绿化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园林系统全体干部及员工的努力下,大力开展绿色行动和创建园林城镇活动,加大投入,建设一批园林基础设施工程和标志性工程,使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整个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辉煌,初步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大中小相结合;山地和平地相结合,城内和城外相结合,中心成网,外围成环绿地系统和具有本区域特色的绿地,各地涌现出了街路绿化、街心绿地、公园建设、庭院绿化、住宅小区绿化方面的先进典型,为全市树立了榜样。但是也出现了“路宽了、绿地少了”,“绿化‘精品”’多了,高昂的管理费用增加了的现象,以及发生侵占绿地和改变规划绿地性质;各别旗县未有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绿化水平比较低;绿化建设资金短缺,养护管理资金严重不足;城市绿化法制建设滞后,管理工作薄弱等种种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到20O5年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8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 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要求,我市城区和旗县城镇的任务很艰巨,难度较大,要实事求是分析绿化现状,确定本区域的绿化目标、绿化主攻方向和绿化建设内容。市区要重点抓好绿 网、绿环、绿楔、生态公园的建设、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和城四周外围绿化隔离林带建设,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旗县城镇也要 重视建成区内绿化建设和镇外环隔离带建设,有条件的城镇要建设植物园、街心公园、儿童公 园等,要从绿化中见特色,见水平,见成效。每年抓几个项目,改造几条线、几个面,一年一个台阶,几年上一个档次,三年见初效,五年见大效,十年见特效,使城镇面貌焕然一新。 二.深入实际,精心研究,切实加强城镇绿 化工作的领导。 城镇绿化工作是一项花钱少、见效快,能在 较短时期内改变城镇面貌,给居民提供良好的 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绿化工作当做全局工作的突破口和关键性工作;切实加强城镇绿化工作的领导,营造专业绿化和普遍绿化相结合,高品味、高起点、高水平的绿化环境。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研究创建生态绿化活动载体、形式、内容、方案,建立一系列考核指标体系。并要建立三个机制,加强对全市绿化工作的长效管理。一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市里对三区和旗县下达绿化目标和任务,签定责任状。二要建立检查考评考核机制,半年检查一次,全年总评,平时随时抽检。三要建立奖励机制,通过建立三个机制和积极制定加强城镇绿伦建设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城镇绿化工作,促进城镇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全面推行绿化管理工作。 第一,修订城镇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按照“立足现实、放眼未来、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建设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城市的要求,修编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落实绿地系统规划,建设以市中心区、平庄、元宝山区为区域,以公路、铁路、河道护岸林为轴心,城周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城郊风景林为依托的城区绿化生态圈。 旗县在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要高度重视城镇绿化工作,编制好《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切实提高城镇绿化水平。 第二,严格执行《城镇绿地系统规划》。要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绿地进行绿化管理,绿化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第三,保证城镇绿化用地。要在继续从严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镇绿化用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绿化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对确有困难的,可进行异地绿化。 四、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建设绿色城镇。 城镇绿化是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城镇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检查,定期研究,切实解决城镇绿化工作中突出问题,落实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加强领导,上下一心,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全力抓好城镇绿化工作,全面提升中心区绿化品味和档次,扩大和提高县镇绿地率和绿化水平,抓好建制镇绿化,努力把市区建成自治区园林城市,同时把部分旗县镇建成自治区和市级园林城镇。 五、深化改革,多方探索,建立新的绿化管理体系。 第一,加快园林体制改革步伐。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意见要求,抓好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现管理层和作业层的分离,明确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提高园林绿化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园林绿化市场的繁荣和兴盛。 一要确定养护作业标准。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管理定额标准和当地劳动力的价格等因素,参考制定本区、旗县镇的园林养护定额,为合理确定经费计划,降低管理费用打好基础。 二要改革管理体制,对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工作实行公开招标,由绿化企业竞争承包,实行专业化管理,使绿地保持有一个高质量的养护水平。 三要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对城市绿化实行企业化管理,将简单的劳动推向社会,从事绿化的工人隶属于企业,其工资收入按照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直接与承包任务、工作质量挂钩。 四要改革经费核拨办法。在绿地养护费方面,绿地经费直接与养护任务挂钩,按任务再拨给养护经费;在绿地改造经费新建资金方面,按工程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达到招标限额的由市招标中心公开招标,达不到招标限额的由地段养护单位负责完成。 五要推行苗木业、花卉业、草坪业产业化经营,逐步形成绿色产业群体和经济带,谋求新发展。 第二,加大城镇绿化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城镇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城镇各级财政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城镇绿化工作的需要。在当今市场经济时期进行城镇建设,必须坚持城镇建设的市场经济法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建立适应于市场运作规律的多元化、多渠道、全方位的筹资体制,采取财政列支一块,土地拍卖费和出让金投一块,设施有偿使用留一块;城维费和公用事业附加及电力附加一块,人民城市人民建集一块,招商融资引一块,向上级和国债争一块,银行贷一块,接收费标准收一块等,为城镇绿化美化提供有效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 六、加大投人,多方争取,改善园林绿化装备水平。 各旗县区要按照绿化规模。养护要求配备高压水车、高剪车、苗木运输车、草坪机、修剪机等,提高机械化水平,减轻园林工人的劳动强度。 七、确定目标,循序渐进,开展创建两城活动。 两城即创建园林城镇和生态经济城镇。园林城镇是近期目标,生态经济城镇是远期目标。应立足近期目标,着眼远期目标,确定近、远期奋斗目标和具体措施,经过长期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和人文环境。 八、依法行政、加大力度,抓好区域内绿化管理。 城镇绿化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地方城镇绿化法规。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加强城镇绿化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对违法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的要严厉处罚。 九、强化管理,塑造精品。努力建设高档次城镇。 管理是绿化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各绿化部门要强化管理,要从管理求效益、求生存、求品牌、求特色。 一要强化绿色图章管理。建城区内规划。建设都要履行绿色图章,没有绿色图章,各项工程不得开工,不能竣工验收使用。 二要强化设计管理。设计是建设精品城市的首要一环。设计搞得好,才能达到整体效果上气势辉宏,细部设计独具匠心,植物配植注重季节变化,色带上画龙点睛,乔灌花草和谐、融洽。设计水平低下,既浪费资金,又无景观效果。 三要强化绿化工程管理。要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工地管理。 四要强化养护管理,保护绿化成果。各旗县区本着“增绿量、上水平、出精品”的要求,增强精品意识,每年建设一至两个精品,逐步形成规模和特色,较短时期建成精品城镇,努力塑造城镇新形象,为我市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城镇环境。 城镇绿化工作是一项加快城市化、提高城市竞争力、服务当代、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要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进一步开拓进取、顽强拼搏、与时俱进,开创城镇绿化工作新局面,取得新成果,逐步把赤峰市城镇建设成为城在绿中、绿在城中的全国绿色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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