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实施“大绿化”战略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步伐

田恒慧 (山东省济宁市园林管理处 272145)

  
    山东省济宁市自1999年实施城市建设“绿亮清”(绿:指城市绿化;亮:指城市亮灯;清:指市容市貌清洁卫生,河水由浊变清。下同)工程以来,城市绿化的步伐明显加快,在城区人口集中、地皮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下决心、投巨资,动员拆迁房屋和征 地,先后建设成仙营绿地(100亩)和光河绿地(100余亩),200余亩的新世纪广场现正开工建设。同时,济宁市所辖十县市除汶上县外都有一处或多处10亩以上的绿地广场。城市的空气 质量由原来的经常性轻度污染变成现在的经常性良好,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济宁市绿化基础薄弱、历史欠帐大,加之城区绿化用地有限,建设成本高,按当前模式进行绿化,已不能满足建设组群式城市及社会经济发展和日益提高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娱乐的需要。对此,济宁市为尽快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使城市绿化与组群式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扎扎实实的开展了“绿亮清”活动,推进“大绿化”战略的实施,以加快济宁市的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一、合理规划实施城区和郊区的大环境绿化,推进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建设,提高生活、生产环境质量。
    济宁市自1999年初在城区外围东外环、南外环、西至大运河、北至327国道各9公里长,50米宽的环城绿化带建设,现已初见规模,形成城在林中的绿化效果。

    二、美化优化绿化结构,进一步提高绿化生态质量。
   济宁市牢固树立“生态功能是绿化的第一功能”的思想,提倡设计生态化。在花坛绿地、广场的建设中,不仅注重绿化规模,大色块、大手笔地增加绿量,还注重绿化生态效果,提高绿化质量,做到乔灌草结合,针阔叶搭配,高中低错落,尽量做到四季有花。城区绿化围绕运河,把文章做大做好,在老运河两岸建设运河生态林带,并搞好配套文化设施建设,现在运河东岸已设计出水上游园,并准备实施,把运河建成“文化娱乐游览区”。同时,优化生物结构,丰富植物种类。进一步挖掘乡土树种应用潜力,合理引种高档树种,适当驯化名贵花木,加快绿化科研步伐。培育新品种,丰富本地绿化景观,具体研究落实各种植物配置方案,充分发挥每一种植物的生态优势。

    三、大力扩展绿化空间,建设三个绿化环带,形成规模绿化效应。
   济宁市在充分利用城区绿化用地的基础上,对城乡结合部、近郊、远郊及周边风景区重点设计、合理规划,以增加城市绿量。一是建设“组群式城市绿带”。本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保则保的原则,尽快出台符合建设生态园林城市要求的保护资源的规范性文件,鼓励农 民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指农业效益差的山地等),重点抓好腊山、尼山、峄山、青山、泉林、微山湖等风景区的绿化,下决心关闭小水泥厂、小采矿厂、小石灰窑,有序合理地开发石材资源,保护原有地貌。二是建设农村绿带。在农业规划区内建设农田防护林网,以城区外环为中心,向四周主要道路两侧幅射出20公里长20米宽的林荫带,同时在农田地种植庄稼的同时,间植速成树种,以弥补城市生态缺口,改善城乡的气候。三是建设东以光府河、北以327国道、西以梁济运河、南以小北湖风景区为界的“城区绿带”。

    济宁现已在运河两岸实施建设各不少于100米的绿化带,道路两边各不少于50米的绿化带,对小北湖采取以水为主,水林结合的办法,营造湖滨森林景观。

    四、拓宽城区绿化规模,改善环境生态质量。
   济宁所辖县市为了适应新形势,确确实实改善生产、生活、娱乐质量,大力推行净化、香化 、美化、绿化城、镇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如兖州投资4000余万建起了占地 100余亩的九州广场、占地100余亩的太阳广场、占地24亩的滨河林荫广场、占地30亩的青年广场;曲阜投资520万建设了占地500亩的沂河绿地;邹城投资1300万建设了占地66亩的人民 广场;微山投资1500万元建设了64.5亩的微山广场;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等都建设了4000——10000平方米的街头绿地。广场、绿地的建设即为群众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又改善了城区的环境质量,调节了局部的小气候。

    五、拓宽绿化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掀起社会绿化热潮。
   首先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强化实行“大绿化”战略重要意义的宣传、 报道,使单位、个人自觉地去爱绿、植绿、护绿、管绿,使之形成全民参与绿化的意识。
   要积极开展“春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营造“新婚结合林”、“共青团林”、“红领巾林 ”等丰富多彩的植物活动。
   第三是积极开展“园林绿化达标”活动,推进单位和小区绿化的深入开展。
   第四是开展认养绿地、拍卖绿地冠名权等工作,吸引群众参与绿化,吸引社会投资绿化。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绿化氛围。第五是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绿化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绿化责任制,对完不成绿化任务的单位,收缴易地绿化补偿金。推行“绿 色图章”制度,对新建住宅区、生产区、办公区的绿化严格把关,绿化合格的,由有关部门 批准并加盖专门的验收章;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并给予相应处罚。